张家港市某船用配件厂无组织排放挥发性有机物案
来源:
时间:2024-02-28
【案情简介】
2023年6月16日,苏州市张家港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开展夜间专项执法,执法人员对张家港市某船用配件厂进行检查,该企业车间内有刷漆工件正在晾干,调阅车间监控视频发现,刷漆工人于当天前后三次刷漆作业,均未在刷漆房内进行,挥发性有机废气未经收集处理直排。
【查处情况】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项之规定,苏州市张家港生态环境局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3万元。
【启示意义】
通过对此类案件的查处,督促企业增强生态环境保护意识,自觉履行环境保护义务,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减少环境污染。
来源:江苏省生态环境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