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版),HW13有机树脂类废物来源于合成材料制造等行业,主要包括树脂、乳胶、增塑剂、胶水/胶合剂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母液、釜底残液、废过滤介质和残渣、废水处理污泥、不合格产品,以及废弃的离子交换树脂、粘合剂和密封剂等。
有机树脂类废物成分复杂,且具有毒性,对人体健康具有较大危害,主要表现在对皮肤和呼吸系统的伤害,如吸入后可引起喉、支气管的炎症、水肿、痉挛及化学性肺炎、肺水肿,接触后可引起灼烧感、过敏反应等。此外,有机树脂类废物体积大,质量轻、自然界难以降解,如果不进行有效处理,则会占用大量土地,对土地造成危害。部分有机树脂类废物易燃,简单堆放容易引起火灾。
废旧离子交换树脂不能直接丢弃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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