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评文件弄虚作假案
来源:
时间:2022-09-29
根据《海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依法调查处理环评文件涉嫌存在违法行为的通知》,琼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于2022年2月25日,对海南某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废旧铅酸蓄电池回收与暂存项目进行核查。发现,该公司委托广西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存在抄袭琼海市《海南****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情况,其报告表中出现与本项目无关的“筒库排气筒颗粒物估算”“二氧化硫”“二氧化氮”等参数。琼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对该公司环境影响报告表涉嫌弄虚作假行为立案调查。
海南某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环境影响报告表抄袭和编造与项目无关的污染物参数数值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参照《海南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琼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于2022年4月29日,对该公司处60万元罚款,对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处8.6万元罚款。海南省生态环境厅对编制人员张某失信记分20分。琼海市生态环境局撤销了环评批复文件。目前,该公司已按时缴纳罚款,项目已停止建设,并重新编制环评文件,正在报批中。
琼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同步对受委托编制该报告表的广西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立案调查。
建设单位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对受委托编制单位的约束,明确各方责任,不能“一委了之”,当“甩手掌柜”,避免“赔了夫人又折兵”。
来源:生态环境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