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如皋市境内违规存放危险废物案件
来源:
时间:2023-11-09
2023年2月14日,如皋市某镇环境监管员巡查时发现,该镇某金属制品公司违规存放危险废物,向南通市如皋生态环境局报告。南通市如皋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发现该单位金属制品项目正常生产,产生的锌灰、锌浮渣、污泥均为危险废物。经核查,该单位将部分锌灰、锌浮渣、污泥等危险废物用吨袋包装堆放在车棚区域,部分露天堆放在车棚外,地面有遗撒痕迹,持续时间超过2个月,同时还存在台账管理不规范等其他问题,该镇环境监管员多次提醒仍未整改。
查处及奖励情况
南通市如皋生态环境局根据《南通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给予环境监管员1000元奖励;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相关条款规定,对该单位违法行为罚款10万元。
启示意义
对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查办环境违法行为做出积极贡献的基层环境监管员实施有奖举报,能进一步激发其工作积极性,发挥环境监管员作用,能进一步拓展违法线索发现途径,使生态环境部门及时有效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保护生态环境。
来源:江苏省生态环境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