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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政策
非法处置危险废物不可取
来源: 时间:2022-07-06
河南省某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处置危险废物污染环境案
【案情简介】
河南省濮阳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在梳理早期查处非法酸洗减线油类案件时,通过工商注册和环评文件发现濮阳某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环评为仓储转运项目,无生产工艺,但自2020年以来采购了大量硫酸。经调查,该公司私自增加硫酸白土洗油工艺,涉嫌使用硫酸非法精制减线油,该工艺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大量HW34废酸类及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类危险废物。
2021年6月1日,执法人员发现涉案公司用货车将产生的疑似危险废物外运至某油田公司附近一院内,疑似非法处置危险废物。6月2日,濮阳市生态环境局商请河南省中原油田公安局介入调查并组成联合专案组。当日,涉案公司再次外运疑似危险废物时,专案组立即前往现场,发现院内堆存有约100吨混黑色胶状物质的土堆、42个酸洗油渣吨包、8个吨桶和1个废白土吨包,经鉴定,均属于危险废物。目前,濮阳县人民政府已妥善处置涉案危险废物。
【查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二条,濮阳市生态环境局致函濮阳县人民政府依法关闭涉案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二项的规定,该公司非法处置危险废物的行为涉嫌污染环境罪。
2021年6月3日,濮阳市生态环境局将该案移送河南省中原油田公安局。河南省中原油田公安局于当日正式立案,并于6月4日将3名涉事人员刑事拘留。目前,该公司实际控制人已投案,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启示意义】

环境污染类案件往往具有鲜明的行业特色和典型物质特征,执法人员可据此结合办案实际,进一步发现摸排出更为隐蔽的违法线索,从而提高生态环境执法效能。

来源:中国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