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今社会对危险废物的认知不够,导致很多单位乱堆乱放危废,今天小编带你一起看看危废的易燃和反应性。
易燃性是指易于着火和维持燃烧的性质。但是像木材和纸等废物不属于易燃性危险废物。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易燃性鉴别》(GB5085.4-2007)将下列固体废物定义为易燃性危险废物:
(1)液态易燃性危险废物:闪点温度低于60℃(闭杯试验)的液体、液体混合物或含有固体物质的液体。
(2)固态易燃性危险废物:在标准温度和压力(25℃,101.3kPa)下因摩擦或自发性燃烧而起火,经点燃后能剧烈而持续地燃烧并产生危害的固态废物。
(3)气态易燃性危险废物:在20℃,101.3kPa状态下,在与空气的混合物中体积分数≤ 13%时可点燃的气体,或者在该状态下,不论易燃下限如何,与空气混合,易燃范围的易燃上限与易燃下限之差大于或等于12个百分点的气体。
常见的具有易燃性危险废物有:
(1)石油开采和炼制产生的油泥和油脚(废物代码:071-001-08);
(2)石油炼制过程中的溢出废油或乳剂(废物代码:251-005-08);
(3)生产、销售及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失效、变质、不合格、淘汰、伪劣的油墨、染料、颜料、油漆、真漆、罩光漆产品(废物代码:900-299-12),等等。
反应性是指易于发生爆炸或剧烈反应,或反应时会挥发有毒气体或烟雾的性质。
根据《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反应性鉴别》(GB5085.5-2007)规定,符合下列任何条件之一的固体废物,属于反应性危险废物:
(1)具有爆炸性质①常温常压下不稳定,在无引爆条件下,易发生剧烈变化。②标准温度和压力下(25℃,101.3kPa ) ,易发生爆轰或爆炸性分解反应。③受强起爆剂作用或在封闭条件下加热,能发生爆轰或爆炸反应。
(2)受强起爆剂作用或在封闭条件下加热,能发生爆轰或爆炸反应。①与水混合发生剧烈化学反应,并放出大量易燃气体和热量。②与水混合能产生足以危害人体健康或环境的有毒气体、蒸汽或烟雾。③在酸性条件下,每千克含氰化物废物分解产生≥250mg氰化氢气体,或者每千克含硫化物废物分解产生≥ 500mg硫化氢气体。
(3)废弃氧化剂或有机过氧化物①极易引起燃烧或爆炸的废弃氧化剂。②对热、震动或摩擦极为敏感的含过氧基的废弃有机过氧化物。
常见的具有反应性危险废物有:
(1)危险品生产和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处理污泥(废物代码:266-005-15);
(2)研究、 开发和教学活动中,化学和生物实验室产生的废物(不包括HW03、900-999-49)(废物代码: 900-047-49);
(3)三硝基甲苯(TNT)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红水、红水,以及废水处理污泥(废物代码:266-008-15 )
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