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省非法处置危险废物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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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2-17
2023年2月16日,湖州市南浔区练市镇生态联勤警务站组织生态环境执法人员和生态警长对辖区花林村开展联合巡查,发现一处围墙内存在冒黑烟、气味刺鼻的异常情况。经勘查,该处为一废铁桶处置点,场地内存放大量废铁桶及切割压平的铁皮,现场油污满地。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南浔分局(以下简称“南浔分局”)立即对现场进行勘察,执法人员对现场负责人进行了问询和现场取证工作,查扣涉案各类废铁桶100余吨,初步判断上述废铁桶可能为沾染废矿物油的废弃包装物(废物类别HW08),南浔分局随即将案件移送南浔区公安分局。当晚,南浔分局和南浔区公安分局立即组织精干力量对加工点进行蹲守,通过调阅监控查获了一辆非法运输危险废物的货车,锁定涉案铁桶来源。
为深挖犯罪网络,生态环境部门充分强化与公检法部门的沟通对接,针对犯罪嫌疑人的行为性质和实施后果,先后5次与公安机关开展证据及案情会商,3次与检察机关组织专题研讨,为打击工作提供方向。公安机关切实发挥“大数据”技术侦查优势,第一时间对涉案人员的整体犯罪网络架构、资金情况进行梳理,溯源包含收购、运输、切割、销售等环节在内的整个黑灰产业链条,为案件顺利收网提供支撑。经多次调查研判,本案最终锁定了15个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非法处置中间人,进而明确20家上游涉案企业。
经查,2022年3月至2023年2月,以吴某某为首的非法处置中间人在未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通过赵某等多名废铁桶贩子从省外多家源头企业非法收购盛装树脂、烧碱、油漆等原料的废铁桶(废物类别:HW08,废物代码:900-249-08),运至湖州市南浔区花林村加工窝点,以“破碎—拆解—压平—打包”方式非法处置并售卖危险废物900余吨,处置后的铁皮售卖至山东、江苏等地。整个加工过程未采取防渗、防护措施,使含有苯、甲苯、石油烃等有毒有害成分的废油对周边土壤造成严重污染。目前,公安机关已分四批次向检察机关移诉31人,部分线索仍在进一步侦办中。
【查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6〕29号)第一条第二项的规定,吴某某等人非法处置危险废物的行为涉嫌污染环境罪。
2023年2月16日,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南浔分局将该案件移送至湖州市公安局南浔分局,公安机关当日即对该案件开展立案侦查。2023年6月29日起,公安机关已分四批次向检察机关移诉31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47人,涉案金额达到300余万元。9月28日,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检察院向湖州南太湖新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4人,其余人员正在审查起诉中。
【启示意义】
生态环境部门和公安机关有效发挥各自优势,及时联勤联动,坚持“打源头、端窝点、摧网络、断链条、追流向”,以“非法加工废油桶”为切入点,通过顺线追踪、徒步摸排,将废桶流出企业、收购小贩、运输司机、加工作业等犯罪环节串联,揭开了危废铁桶处置的“灰色利益链”和“行业潜规则”,一举斩断黑色产业链。后期,生态联勤警务站工作人员针对废铁桶非法处置领域开展专项排摸工作,再次破获两起废铁桶非法处置污染环境案,有效延伸了基层问题发现触角。
来源:生态环境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