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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废知识
简述废活性炭
来源: 时间:2023-02-09
        活性炭本身具有的吸附性能,能够吸大多数大气污染物,吸附效率较为理想,因此在生活中常被当作吸附剂使用。活性炭本身不具备危险性,因此被抛弃的纯活性炭不属于危险废物。单纯的活性炭废弃是没有任何危害的,因为其成分为碳原子,没有活性和毒害作用。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规定,沾染危险废物的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即活性炭吸附了VOCs、甲醛、含苯废气、重金属等危险废物名录中规定的有毒有害物质,其便属于危险废物,则应按照污染物的处理程序处理,否则如果随意丢弃则会对水源和环境造成污染。

        活性炭的回收处理要根据其成分和实际情况来进行分类处理,很多活性炭经过回收处理之后也可以很好地再利用,实现更多的价值,但要根据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只有采用恰当的方法才能更好地节约活性炭资源,促进发展。

废活性炭

        目前活性炭再生方法主要有:热再生法、溶剂再生法、湿式空气氧化法、微生物法和电解氧化法等。
        下面主要介绍几种处理方法:
①热再生法:热再生法是常用的一种再生方法,对活性炭进行加热处理,使得活性炭吸附的有机物在高温下炭化分解,使得活性炭再生。这种方法可以使得活性炭吸附能力恢复百分之八十。
②湿式氧化再生法:该方法指的是在高温条件下再生,相对于传统的再生方法,能耗比较低、工艺简单、再生率高损失率也较低,并且环境污染小,对于活性炭的吸附性能影响较小。
③溶剂再生法:通过改变温度、溶剂的PH值这些条件,打破吸附平衡,然后将吸附只从活性炭上脱附下来。
         VOCs废活性炭不存在豁免情形,直接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
危废的管理计划必须向环保部门备案。
企业不得擅自处置危废。
企业必须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